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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五项措施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到位

  发布时间:2010-04-26 10:11:51


    近日,鄢陵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组织审监庭和各业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对2010年第一季度的案卷宗进行了一次评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在评查主体方面,仍以审监庭为评查机构,并从其他庭室抽调两名具有丰富审判知识和司法经验的法官负责差错认定,保证评查的公正、公平性。

    二是在评查方法方面,采用抽查的方法,对去年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归档案件,随机调取50%以上进行抽查,较之往年5%至20%的抽查比例,评查覆盖面非常广泛,效果上已接近全面的检查。

    三是在评查程序方面,程序严谨、规范,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前听取其对评查结果的意见,以便查明事实、原因,分清责任,使差错案件的认定更科学、更民主,使评查结果更有公信力。

    四是在评查标准方面,规定严格细致,对于一些不宜认定为错案的情形,增设了明确、具体的免责性规定,避免了责任的扩大化,减少了法官在处理案件时的顾虑,做到责罚明确。

    五是在评查结果方面,纳入全院岗位目标量化管理考评体系,与干警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分明。建立了更为刚性的整改制度,注重整改功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问题,促进工作。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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