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许昌中院连夜召开党组会,研究贯彻省、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集中清理渉诉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梁开生院长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要正视严峻形势,继续提高对化解涉诉信访重要性的认识。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给法院工作带来的危害,处理不好,稍有不慎,从大的方面说就可能被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危害国家的安定团结;从小的方面说,也将严重损害许昌形象,损害许昌法院的形象。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落实中央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化解涉诉信访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信心,团结一致,分工合作,克服厌烦、懈怠和畏难情绪,全力抓好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工作。
二要认真开展排查,切实摸清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不稳定因素。要从基层法院办理的案件、中院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和日常接访的案件中,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梳理涉诉信访不稳定因素,区别不同情况,分类登记,建立台账,下决心把不稳定因素的底数搞清楚,确保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可信,为集中化解奠定基础。要对信访老户的近期动态进行排查摸底,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力争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要增强信访稳定工作的敏锐性,按照市委领导关于信访问题“抓早抓小”的指示精神,发现苗头,及时以不稳定因素排查专报的形式报告市委、政府,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要注重化解效果,切实抓好抓实涉诉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加强对各部门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的日常督查,定期通报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中院领导班子要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对各基层法院进行督导,重点督导清理进度和帮助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在集中化解工作中,全市法院要树立大局意识和法院工作“一盘棋”思想,注意汲取以往处理重点信访案件的教训,切实做到协调配合,统筹兼顾,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忽视全局和长远利益的现象,确保涉诉信访积案化解顺利进行,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的分值比重。要充分发挥法官绩效考核对法官的激励约束作用,加大对法官涉诉信访考核的分值比重,达到增强法官执法质量意识,提高法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的目的。要严格信访责任的追究落实,不仅要对办案结果有错误引发信访的干警进行问责,更要对办案程序有瑕疵引发上访的干警坚决予以责任追究,绝不姑息。办案过程中凡因工作程序、工作态度或工作方法不当,引发信访案件的干警,年底绩效考核成绩一律不得被评为称职以上。
五要明确信访职责,勇于面对涉诉信访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信访责任主体的意识,全员参与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全市法院“一把手”、分管院长和部门负责人都要积极参与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坚持做到亲历亲为,敢于站到信访工作一线,亲自包案,亲自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亲自审阅卷宗,亲自督查工作措施的落实,亲自与当事人见面,亲自做上访人的息诉罢访工作,敢于承担责任,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积案,确保涉诉信访案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