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5日,长葛市人民法院印发《关于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该院各部门在巩固2009年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省法院“制度创新年”和市委、市政府“执行力提升年”的要求,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三大问题:
在思想作风上,着力解决群众观念不牢、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对“三个至上”重要思想认识不到位等观念问题。彻底根治少数干警存在的懒惰、虚假、浮躁、扯皮等“四种顽症”和欺上瞒下、消极埋怨、推诿扯皮华而不实“四种不良作风”。
在审判作风上,着力解决好少数干警能动司法意识欠缺,司法能力不强;不善于化解矛盾,审判执行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彻底杜绝司法活动不规范,办案效率低下,违反法定程序,不尊重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庭审中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等情况。
在组织纪律作风上,着力解决少数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违反“五个严禁”和省院“十条禁令”,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司法不公不廉问题。认真查找并着力解决好部分领导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不解放,工作标准不高,处事消极被动等问题,彻底纠正对工作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部分干警纪律松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纪律执行不严、监督检查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