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探索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法院的统一部署,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0年6月1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届时,欢迎广大市民、机关团体等社会各界人士莅临参观指导。
一、开放时间:上午9:00至11:00,面向社会公众个人;下午3:00至5:00,面向团体。
二、开放内容:(1)立案大厅;(2)一号审判庭;(3)智能化审判庭;(4)观摩庭审;(5)办公区一楼大厅布局、二楼大厅法官廉政文化书法展;(6)法院其他场所。
三、开放程序:(1)个人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在公告的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我院西大门(魏文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开放日接待处”登记,领取“参观证”,参观结束后凭“参观证”取回自己的证件。(2)集体组织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的,请提前2天与我院联系。
联系电话:2929196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