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长葛市法院四项措施增强审判透明度

  发布时间:2010-06-01 17:51:41


    为了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引导诉讼群众正确行使权益,今年以来,长葛市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公开审判的原则,努力打造“阳光法院”。

    坚持公开审判制度。要求除了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都要求公开审理,不论任何案件一律公开宣判。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五个月审理的813个案件中,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率都达到100%。

    定期对社会公开审判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为主要阵地,对各类案件审理的主要情况和重大、典型案件裁判文书,各项政策措施等都依法对外公开。

    推行告知制度。在案件受理时就及时告知审限、执限,延长审、执限的法定条件,诉讼风险,举证责任,执行措施等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制度规定。使当事人对自己的案件的进展及如何进展心里明白,正确预见诉讼和申请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强化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

    强调庭审的作用。引导当事人按规定及时举证,做到有证举在庭,有话庭上说,有疑庭上问,有理庭上辨。使当事人通过庭审,是非曲直心中有数。赢者赢的清清楚楚,输者输得明明白白。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32397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