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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长葛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04 11:05:49


    为扎实有效地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创新人民陪审团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长葛市法院在加强沟通协调、营造良性互动上狠下功夫,努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长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就人民陪审团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市委、人大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福轩亲自安排此项工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认真配合法院建好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大胆尝试,勇于实践,探索出一条民意沟通表达新途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长葛市人大迅速落实赵福轩主任指示精神,6月3日,召开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办事处及市直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福太、选工委主任高风池、市法院副院长杨天兰出席会议,选工委主任高风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福太作重要讲话。

    会上,市法院副院长杨天兰宣读了《长葛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就人民陪审团成立的背景、陪审团成员的选任、陪审团工作流程以及人民陪审团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区别和联系做了重点说明。就落实好、开展好人民陪审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福太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切实提高对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团是推进司法民主、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创新和有益尝试,是人民陪审制度的深化和发展,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团工作相得益彰,符合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二是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优选择,切实建立好人民陪审团成员库。要严格人民陪审团成员的选任标准,优化人才结构,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士参与到人民陪审团工作来,并注重建立有特色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三是要坚持更高水平、更大力度,切实推进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在刑事审判试行人民陪审团的基础上,大胆实践在民事、行政审判开展工作,拓宽参审案件范围,规范参审程序,完善配套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让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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