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谢谢你们。”6月3日,家住襄城县山头店乡的王老汉在一起人身侵权案件获得胜诉并拿到执行款后感激地对承办法官说道。这是襄城县人民法院今年用三大司法便民理念指导办案以来,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一个缩影。
据悉,襄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呼应群众需求,把用群众语言司法作为办案重点,在全院营造一种大力学习群众语言、尽力知悉群众习俗、努力掌握社情民意的良好氛围。该院把群众语言贯穿于办案的各个环节,覆盖至法律文书制作的全过程。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乡言乡语、最看得懂的表达方式、最亲和的说话态度,把法律条文释透、把道理讲清。由此推出了“用群众语言司法、到群众家门口司法、用群众力量司法”三大司法便民理念,开拓了司法走群众路线的新路径。2010年,该院通过法律文书附增法律条款的内容、部分法律文书还附增专页书写法官寄语等内容,提高了服诉息判率,提升了司法亲和力,并呈现出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比上年提升5个百分点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