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专项报道

鄢陵县法院四措并举保障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6-10 09:41:56


    鄢陵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儿童维权工作, 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鄢陵县法院以四项实际行动保障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重点保护。对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予以特别关注和保护。对没有举证能力和条件的当事人,法官依法调取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的证据;随时提供电话咨询或来访咨询;采用对话式的庭审方式,避免庭审中对未成年人造成“第二次伤害”。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护。对“涉少”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原则,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采取先予执行和缓、减、免诉讼费用等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

    三是诉讼调解,妥善保护。始终把调解作为“涉少”案件审理的基本方式,为未成年人赢得相对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

    四是整合资源,增强全社会维权意识。与工、青、妇等组织加强联系,共同关注青少年问题;公布立案、办案电话等方式,接受青少年维权咨询;开展维权专题宣传,向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对影响大的典型案件,通过组织旁听的方式以案释法,增强社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责任编辑:刘铁良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5660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