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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抓廉政教育做到“五结合”

  发布时间:2010-06-11 11:01:20


    为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6月9日,长葛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用一周时间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教育文件。要求做到“五个结合”,确保学习效果。

    一是把抓廉政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狠抓思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人生观,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从而使干警在思想上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根本问题,筑牢廉政防线,自觉抵制腐败。

    二是把抓廉政教育与完善制度建设相结合。该院通过制定《法官廉情公示规定》、《贯彻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作风的若干规定》、《关于警车使用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违反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而实现由管理机制向自我约束机制转变。

    三是把抓廉政教育与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对于审判、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暗箱操作或以权谋私的情况,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审判信息,强力推行告知制度。在案件受理时就及时告知审限、执限,延长审、执限的法定条件,诉讼风险,举证责任,执行措施等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制度规定。强化内外管理监督,严防暗箱操作,努力打造“阳光法院”。

    四是坚持抓廉政教育与干警绩效考核相结合。将干警的廉洁自律情况纳入考评目标,年度考核、奖励一律与个人廉洁自律挂钩,从而使干警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从内心深处崇尚公正廉洁。

    五是把抓廉政教育与改善执法作风相结合。树立群众意识,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封建衙门作风,努力使法官成为弘扬司法礼仪和司法文明的传播者。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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