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采取五项措施审理涉农案件,更好地服务三夏生产,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通涉农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在立案、排期开庭、审理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都考虑农民三夏生产季节性强的特点,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地点,做到诉讼不误农时,确保三夏生产不受影响;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符合法定条件的,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让有理、无钱的农民打得赢、打得起官司,从而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
注重开展巡回审判和典型案件宣传。围绕三夏工作主题,挑选典型案例到田间地头巡回开庭、组织群众参加庭审旁听,以案释法,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
加大对“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对涉农等群体性案件和民生案件从优从快处理。对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影响面广的重大纠纷提前介入,坚持全程司法调解。做好判后释法,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实行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农村三夏工作中的不和谐因素。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犯农民人身财产权益以及制造、销售、贩卖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为夏耕夏种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以6个人民法庭为依托,定期、定点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通过在便民服务点、农村集市上发放法律宣传手册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