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优秀成果,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为“三夏”生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襄城县法院决定利用“三夏”期间返乡人员多的有利时机,自2008年5月16日起至6月24日开展为期40天的“三夏执行风暴”。
一是充分利最新规定,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立即执行制度,把握执行时机;灵活利用财产报告制度,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合理加大制裁力度,净化执行环境;严格执行异议审查制度,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激活执行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5月15日上午,主管院长在全县发表了电视讲话,同时执行人员在办案途中广泛张贴《执行通告》,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简报、信息、标语、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执行措施和成果,充分发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掀起大执行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各执行部门对所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一落实,明确规定:2008年4月底前的执行案件,“风暴”结束时执结率达到90%以上; 2008年4月至6月24日的执行案件,“风暴”结束时执结率达到80%以上
四是构建大执行格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紧紧依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与涉及案件执行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发挥整体优势,敦促被执行人在联动制约机制的压力下尽快有效履行法定义务。
五是注重执行和解,确保案结事了。多跑路、多沟通,做好执行当事人的工作,促使案件和解执行,提高执结率,且案结事了,不发生涉执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