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法院在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中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开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司法公正”专题教育活动,注重窗口建设,努力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大化,坚持“四心”立案,切实为民服务。
一是立案调解要用心。当事人立案时,要用心倾听,掌握基本案情,用心研究调解方案,用心斟酌调解语言,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调解的优势,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成本,促使当事人主动调解结案。
二是立案引导要耐心。许多当事人自身文化素质及法律素养不高,对法院工作流程不甚了解,在立案时存在很大盲目性。基于此,该院要求立案工作人员耐心做好立案指引,并在立案大厅摆放监督卡,将前来立案人员的满意度作为干警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三是立案工作要细心。立案工作包括立案调解、立案登记、诉讼费用收取及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等多项内容,每一项工作质量的优劣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该院实行立案工作专人专项负责制度,将每项工作责任到人,通过精细分工、明晰责任,使干警真正做到细心立案,充分对当事人负责。
四是调查立案要诚心,针对有的当事人坚持要法院解决不属于自身管辖的案件,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求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实行“首问负责制”,而非一推了之,在调查的基础上写出司法建议。让有职责的部门妥善处理,防止纠纷扩大和上访、信访及民转刑矛盾的发生。
鄢陵县法院法院“四心”立案,真正温暖了民心,并使“纠促”活动整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