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法院在对“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坚持“严打”的同时,对附带民事案件坚持“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审判原则,通过教化、弱化、小化、和谐化等措施和巧妙有效的调解方法,使今年以来共审理的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6件,调解率达86%,且所调解案件的民事赔偿当庭履行率达100%,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罪的被告人,坚持寓教于审的方针,首先实施“教化”。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犯罪分子,采取给犯罪分子直陈错误,宣讲法律知识,分析犯罪动因,深挖犯罪根源,类似案件对比,利害关系比较,阐明犯罪危害等有针对性的宣教方法,让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给他人以及给自己与家人所造成的严重伤害,通过情感互动,使其在思想与灵魂上真正得到感触,案件处理上争取主动,今后生活中努力改造自新。
对有激烈对抗情绪的受害人与致害方家属,想办法给以“弱化”。有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由于双方存在积怨,冤仇相报而造成的。即便是判决致害人有罪,有时并不能真正使双方矛盾得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法官则重点分析双方矛盾纠纷产生的历史原因,抓住冤仇相报导致矛盾激化的各个环节,通过面对面直接调解、背靠背间接调解、案外人参与调解等多个巧妙有效的调解方法,教育双方把心放宽,眼光放远,解开思想疙瘩,弱化敌视情绪,减轻仇恨心理,最终寻求冤仇了结。
对当事人眼中的“大案”,办案法官给以正确指导,尽可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特别是那些频繁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法官一方面要求肇事方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取得受害人的宽谅,另一方面,对那些经济条件差,实在是缺乏履行能力的致害人,法官则从实际出发,教育受害人正视案件,客观地对待致害方,在提出赔偿请求时,要多考虑对方的实际履行能力,以免期望值过高,若对方无能力予以赔偿,不仅给法院执行案件造成压力,更使双方当事人陷入长期奔波劳苦之中。
对那些因邻里矛盾与纠纷而产生的打架互殴事件,该院则以追求“社区和谐化”为目标,向双方当事人贯输“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在重点指出被告人刑事违法性的同时,让双方互相检讨各自的过错,将国法、人情、事理三方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评价双方的所作所为。如此既让刑事被告人认清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让受害人从普通事理的角度,认清整个事件的性质,从而以更加宽和的心态,妥善处理好过去的矛盾与纠纷,最终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实现持久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