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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强化“三个依托”倾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0-07-15 17:27:30


    今年以来,长葛市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强化“三个依托”,倾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辖区和谐,提升法院形象。

    以人民陪审员为依托,着力提高案件调解率。该院针对案多人少的严峻现实,在六个人民法庭,利用人民陪审员在当地有威信、有影响、有耐心,懂法律且人熟、地熟,能讲理、有人听的优势,选派人民陪审员驻守法庭调解窗口,通过他们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真实情况,请他们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简易案件,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减轻法官的办案压力。今年1-6月份仅增福庙法庭就利用人民陪审员张长玉调撤结案46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

    以便民服务点为依托,强力开展巡回审判。根据受案实际,他们发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占总收案的一半以上,这类纠纷虽不是大案要案,却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矛盾激化,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该院以法庭的便民服务点为依托,选择典型案件(主要是赡养、邻里纠纷类案件)携卷下乡,到案发地就地开庭进行巡回审判。通过规范的庭审、情理法并重的调解,褒扬了“尊老爱幼,诚实信用”的传统美德,鞭笞那些背信弃义、自私自利的不道德行为。今年来,该院开展巡回审判16次,现场旁听的群众达千余人次,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以廉政监督员为依托,提高监督档次。该院始终把监督当成是关心、是爱护。除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同时,还公开聘请16名社会各界人士为法院执法的廉政监督员,还及时主动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旁听庭审,庭审后认真听取他们的评议,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通过内外联合的全方位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提升了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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