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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执行老赖绞尽脑汁屡出“怪招”迎难而上法官见招拆招突出“奇兵”

  发布时间:2010-07-22 09:50:04


    一起看似简单的执行案件,却因为被执行人的“聪明”而变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为抗拒执行,被执行人绞尽脑汁,屡出奇招。面对被执行人的种种干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王强洞察是非,与其斗智斗勇,最终在和谐执行这起案件的同时,使结怨数十年的亲姐妹一扫旧怨,重续亲情。

    大梅(化名)与小梅(化名)原本是一对亲姐妹,二人手足情深,感情甚好。可后来发生的经济纠纷,使大梅这个70多岁的姐姐与60多岁的妹妹小梅反目成仇。

    事情还得从1997年说起,那年,52岁的妹妹小梅为支持丈夫刘民(化名)做生意,便向家庭条件较为富裕的姐姐寻求帮助。在妹妹的请求下,大梅及丈夫李永(化名)在此后的十年间陆续借给妹妹20万元。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了较高的利息,但没有借款手续。2007年9月,一直没有归还借款的小梅夫妇应姐姐、姐夫的要求,向他们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大致内容为刘民借李永42万元,其中本金20万,利息22万。

    拿到借条后,李永遂将小梅夫妇告上法庭。2008年,魏都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决刘民、小梅夫妇偿还李永借款44万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此时,颇有心计的刘民开始屡屡出招,走出了逃避执行的“三步棋”。

    面对执行法官王强要求其还款的劝说,刘民先是“硬扛”:宁死不还钱。因刘民的确拿不出44万元的巨款,王强考虑查封拍卖刘民的一处两层小楼的房产,可年过半百的刘民态度强硬: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动房子,就从他尸体上踏过去。面对刘民的威胁,王强不急不躁,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晓以利害。同时王强又找来刘民的女儿、刘民所在社区的干部、调解员等共同做刘民的工作,在众人的劝说与教育下,刘民最终同意拍卖楼房还债。

    就在王强办理查封拍卖手续时,刘民的女儿刘芳将刘民告上了法庭。刘芳称,父亲现居住的两层400平方米小楼,其中有一半是村里批给她的宅基地,当初建房她也掏了许多钱。为避免今后出现产权争议,特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之间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将房产平均分配。刘民辩称原告所诉属实,同意分割房产。得知此事,王强感觉这很可能是刘民为逃避执行走出的又一招棋:“软拖”,设法将房产保留,如果此房有一半是刘芳的,那么法院将面临无法拍卖半幢楼的尴尬局面。王强将此情况及时沟通给审理此案的法官,办案法官经经细心审理,发现原、被告所言均无任何证据证明,故依法驳回了刘芳的诉求。刘民想通过共有房产来逃避执行的目的也再次落空。

    这边刘民为逃避执行屡施计谋,那边大梅夫妇却在不断催促,要求尽快执行。王强也随之加大了执行力度,告诉刘民如再不履行执行义务,将会对其实行强制拘留的执行措施。眼看实在没有理由再拒绝执行,刘民只得答应以房还债,但请求给他一个月的时间用来寻租与腾房。考虑到刘民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王强和大梅夫妇沟通后,同意再给刘民延缓一个月时间。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没有等来刘民腾房的消息,倒是刘民的女儿刘芳主动上门找到王强。刘芳说,她父亲的房子的确有她的一半产权,上次打官司被法院驳回,主要是因为没有证据。几天前她母亲在腾房收拾屋子准备时,意外地在家中抽屉底层扒出了当年建房时的手续。说完,刘芳便把手中“建房批地申请表”递给了王强。凭直觉,王强觉得这是心有不甘的刘民父女为逃避执行走的又一招,其中肯定有蹊跷。接过申请表,王强认真地看了起来。申请表显示刘民申请建房时间在2000年6、7月份,申请表中相关各部门印章齐全、清晰,从表上一时倒看不出什么问题。“这么重要的建房表,其家人竟然随意乱放,一直都没有找到,再者,如果真有此表,为什么刘民父女在上次打官司时,都对此表只字未提?”想到这里,王强再次仔细审阅起这张表来。猛然间,王强眼中一亮,只见申请表村组意见栏中,赫然盖着“魏都区XX办事处XX居委会”的红章,下面所填落款日期为2000年6月。这猛一看是没什么问题,然而事实是魏都区2006年以后,才将各乡改为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改为居委会,这张表的审批落款的时间是2000年,当时,刘民所建房子的地方还是“XX乡XX村委会”,根本没有居委会之说,因此,仅仅从这个图章上便可断定这张表是造假无疑,看来刘民父女费尽心机,仍然百密一疏。为保留证据,王强不动声色,对刘芳说道:“你提供的这张表很有用,我拿着表向领导汇报一下,如果真的属实,我们还真不能拍卖这所房子呢。”听王强这样说,刘芳脸上露出了得意笑容,高高兴兴地走了。拿着这张表,王强向领导汇报了事情经过,经研究,他们决定以这张表作为突破口,一举将案件执行完毕。

    两天后,王强给刘芳打电话,约刘芳到法院面谈。自以为高明的刘芳高高兴兴地来到王强办公室。然而进门后,刘芳却见到了两名法警也在现场。王强告诉刘芳,因刘芳假造国家公文,干扰执行,经院领导研究,将对刘芳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你们有啥证据说我造假了,这上面的章可都是真章,你们凭啥拘留我?”刘芳态度强硬,大声嚷嚷。然而当王强道明这张表的破绽时,刘芳便再也厉害不起来了。将刘芳送往拘留所后,王强遂即通知刘芳丈夫此事。刘芳丈夫听后立即赶到法院。王强对刘芳丈夫讲明事情经过,并指出,刘芳伪造国家公文行为涉嫌犯罪,有可能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同时没有经过认真审核就盖章的几个相关部门责任人也会受到牵连。但本着刘芳行为并没有较大的社会危害的因素,只要刘民夫妇能履行执行义务,法院可以考虑对刘芳网开一面。

    原以为此举能瞒天过海,却没料害得女儿进了拘留所。此时的刘民悔恨不已。他终于明白,在事实与法律面前耍花招,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两天后,大梅、小梅夫妇相约一起来到魏都区法院。此时,姐妹两家共同为刘芳求情,王永表示,只要尽快让外甥女刘芳出来,他可以放弃部分执行款。看到昔日结怨颇深的两家人如今又重续亲情,王强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在王强的主持下,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刘民偿还李永31.5万,剩余部分李永自动放弃,双方债务清结,别无争议。协议达成后,刘民当场全部履行完毕。王强也随即为刘芳办理了提前解除拘留的手续。姐妹两家人亲亲热热、高高兴兴的离开了法院。至此,这起由刘民导演的一波三折的执行案件,在王强的机智与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正是:费劲心机避执行,屡屡出招都落空,执行法官显机智,讨回巨款牵亲情。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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