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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法院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受当事人称赞

  发布时间:2010-08-03 15:55:23


    近日,山东菏泽市群兴木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东霞,专程从山东菏泽来到魏都区法院七里店法庭,将一面标有“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主审法官司忠信的手中,感谢区法院法官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原告山东菏泽市群兴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许昌某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签订建筑模板买卖合同,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后,下欠97750元拒不支付,原告遂诉至区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被告辩称原告的货物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被告则对原告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予认可,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由于该案涉及到外省当事人,为防止被告存在法院地方保护主义的侥幸心理,同时也消除原告在此方面存在的疑虑,主审法官司忠信明确告诉双方法律是公正的,任何人也没有特权,在魏都区法院没有地方保护主义。司法官的凛然正气打动了当事人,通过进一步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支付原告货款60000元,双方债务清结,本案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魏都区法院法官耐心调解,秉公执法,赢得了外地当事人的好评,也树立了许昌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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