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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外来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0-08-04 16:07:41


    “您好!您的企业在发展中有什么困难?您对法院的服务有什么意见?希望法院在哪些方面进行改善?”8月2日,许昌两级法院的200余名法官拿着征求意见表,分头走进辖区内的千余家企业开展问卷调查。这标志着许昌中院开展的“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全面启动。

    为响应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营造优越投资环境、打造中部投资热土”的号召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的“加大涉及省外诉讼案件处理力度,净化河南投资环境,树立河南投资热土形象”的要求,许昌中院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活动成立领导小组,院长梁开生亲自担任组长,活动期间自2010年7月26日至10月26日。

    本次活动要求:对于各类涉及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首先,逐案排查梳理,及时摸清底数。其次,加大案件审理和执行力度,依法及时妥善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从快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营困难的外来投资企业要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把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加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降低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第三,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在人民法院设立外来投资企业法律咨询顾问点,建立法院与外来投资企业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开展“千名法官进企业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形式,提高外来投资企业、投资人、高管及其员工的法律意识。开展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专项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建立完善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商联、各地商会等的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形成维权合力,提高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成效。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许昌中院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失误、弄虚作假、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的实行责任倒查,并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法院年度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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