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襄城县法院积极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0-08-06 08:56:46


    8月5日上午,在许昌汉王鞋业有限公司,襄城县企业发展服务局局长刘树建对前来企业走访的襄城县法院副院长彭伟强、唐国剑等一行七人说:“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到企业走访座谈,你们不但给我们带来了法院的深切关怀,更重要的是给我们带来了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这是该院近期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改善襄城投资环境,树立襄城投资热土形象,结合襄城实际情况,襄城县法院决定自2010年7月26日至10月26日在全院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旨在于依法快速、高效审结和执结一批涉及襄城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切实保护在襄投资的外来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襄城投资环境。为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是院党组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院里专门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活动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活动报送工作,对涉外投资企业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院活动办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各部门应于7月30日前将本部门负责活动报送工作的联系人员名单报送专项活动办公室。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本院各部门要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力度。在开展此次专项活动过程中,要统筹兼顾,尤其是要同目前正在开展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及军人合法权益维护等专项活动相结合,力争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争取支持,加强协调沟通。各部门在专项活动中,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同当地政协沟通,争取支持。要加强与统战部等党委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公安、司法、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以及工商联、各地商会等的沟通协调。

    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设立专项活动信息专刊。加强同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特别是中央媒体、省级主流媒体的协调,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版、播发专题、安排专访等形式集中报道。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总结专项活动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好做法,及时向活动办报送,由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中负责信息和宣传工作的成员进行整理后及时向媒体提供素材,进行宣传。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实效。我院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五个法庭、审监庭、执行局等部门要结合业务实际,认真开展好专项活动。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活动中弄虚作假、隐情瞒报的要严肃查处;对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等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活动结束后,我院要全面进行总结验收,对成绩突出、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院年度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刘铁良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4317210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