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长葛法院果断阻止一起当事人预谋到法院寻衅事件,防止了当事人双方的互殴伤害,确保了法院机关和审判干警工作环境的秩序安全,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尊严。
涉嫌预谋到法院恣肆当事人王景祥和陈丽菁,原本是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的原告和被告,他们的案件经长葛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于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三日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陈丽菁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长葛市长社路阳光小区一套住房的一半付给原告王景祥,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本在诉讼期间已矛盾十分尖锐又互不相让,一见面就互相指责谩骂互殴的双方当事人,于8月4日下午再次来到法院,在接受办案法官主持的协商履行判决过程中,双方又发生相互谩骂互殴,后经法官和负责值庭的法警规劝,双方当事人先后离开了法院。
该院司法警察8月5日上午在对进院当事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王景祥、陈丽菁及其儿子和其他随从的二人来到了法院,他们个个阴沉着脸,情绪有些反常,在对他们进行安全检查时又都不积极配合,负责安检的法警就郑重、耐心地向他们讲明当事人接受安检是法院安全制度规定,任何当事人不得例外。根据他们的反常行为,安全巡视和安检法警决定对他们四人进行重点强制安检。安检中分别在原告身上检查出25公分长的螺丝改锥一把,50公分长的万能三角皮带一根,沙子约300克,在被告身上检查出40公分长的镙纹钢筋一根,并当场给予收缴。
为查明他们挟带凶器进法院的目的,安检法警对他们进行了的详细的盘查询问。原来在昨天原被告互殴经法院干警阻止劝走后,原告在大街上又被被告及其儿子和其随从人员打了一顿。今天双方到法院要找法官讨要一个说法,不行就将事情闹大,为此双方都准备了凶器。
安检法警对他们挟带凶器进法院预谋恣肆的不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将情况迅速上报给了院党组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和案件承办法官。在承办法官主持协商履行判决过程中,值庭法警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职责,严厉阻止双方的谩骂行为。在双方怒气十足,不能继续协商的情况下,为防止双方在法庭上恣肆,办案法官和法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后,值庭法警用警车先把原告护送回了其住所,有效地阻止了一起当事人预谋恣肆事件,保护了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今年以来,长葛法院全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安全防事故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配置了安全防范装置。具体负责安全防范工作的司法警察大队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大力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发挥主观能动性,科学配置警力,明确岗位职责。干警们坚持认真履行安全警务职责,严格执行安检、提审、押解、值庭、看管规定,加强对法院机关行政区、审判区等办公区域的安全巡视,有效地确保了法院审判工作井然有序,保证了法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