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许昌中院中层正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各业务庭室审判员收听收看了全省法院打击涉煤犯罪暨第九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会后,许昌中院随即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认真学习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深刻吸取近期我省个别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沉痛教训。全院干警要把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透,正确认识当前法院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个别法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对法院整体形象和整个法官队伍的严重危害性,要从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中吸取血的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二是加大涉煤安全事故案件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要按照省法院《关于严惩煤矿安全犯罪及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腐败犯罪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审理好涉及一切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对于违法组织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加大打击力度,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进行权钱交易、包庇、纵容,从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要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三是深入开展涉煤犯罪案件质量评查,坚决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市两级法院要对2007年以来办理的涉煤犯罪案件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从办理程序、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在质量评查中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追的原则,对于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害群之马,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四是积极治理“小金库”和投资入股经商等违纪行为。要认真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全市两级法院和各部门要再进行一次自查,写出承诺书,有违纪行为的要主动坦白,主动整改。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省法院的时限要求,认真清查法院干警投资入股煤矿和经商办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切实加强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院迅速成立打击煤矿安全生产犯罪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强化协调,分工负责,切实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扎实开展“三查”工作。中院要加大督察力度,成立督察组,把追究事故责任与打击腐败分子紧密结合起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法院干警入股分红参与煤矿经营、充当保护伞、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坚决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