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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强行扣留执法警车 法官能动调解定纷止争

许昌魏都区法院成功调处一起财产侵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0-08-13 10:40:10


    法院财产保全时被数百名围观群众强行扣留了警车,是何原由造成群众如此激烈的对立情绪?如果该案处置不当,会产生怎样后果?8月1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审时度势、多管齐下,跳出案件本身,从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的角度,既替原告要回了车辆,又通过延伸司法服务帮被告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从根本上化解了这起纠缠三年之久的多方纠纷。

    李芹与赵兰系同社区居民。2008年10月,为给儿子安排工作,赵兰托李芹的熟人王甲帮忙。赵兰通过李芹母亲交付给王甲5万元。后来,王甲既没有完成委托事项,亦一直没有返还5万元。后赵兰多次索要,王甲陆陆续续归还1.2万元后便音讯全无。2010年清明节,李芹及其母亲开车回老家上坟时,赵兰拦住李芹,要求其返还余款,遭拒后,赵兰强行将其驾驶的面包车扣留。为了讨回自己的车辆,4月8日,李芹到法院申请对该车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立案庭法官审查后决定对该车辆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就在法官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过程中,赵兰与李芹再次发生激烈争执,进而导致情绪激动的赵兰及数百名围观群众将法院车辆围在村中不予放行。为平息群众情绪,防止事态恶化,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暂且放弃财产保全,撤离现场。

    后经法院协调当地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共同作赵兰的工作,赵兰归还了执法车辆,并同意把李芹的车暂放到社区。就在法院商讨如何解决此矛盾期间,李芹一行多人又趁黑夜强行到社区开车,被赵兰及家人发现,双方发生殴斗,李芹妹妹受轻伤,导致矛盾进一步升级。后魏都区公安分局对李芹妹妹受伤害一案立案侦查。5月27日,李芹以扣车侵权为由,将赵兰诉至法院。

    案情交错,矛盾重叠。案件转到该院七里店法庭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找知情人了解情况、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到社区、派出所走访等方法,对此案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了解,掌握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中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如若强判,无异于火上浇油,反而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决定抓住主要矛盾,纲举目张对此案进行庭前调解。

    首先,法官把赵兰约到法庭。开始赵兰情绪激动,表示问题若得不到处理,将会采取更加激烈的手段扩大事端。承办法官不愠不火,一方面仔细倾听赵兰的想法,让其发泄心中的委屈;一方面与其进行多角度的沟通,拉近情感之间的距离,缓和其对法院的抵触情绪。随后,法官又以案释法,向其讲明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告知其所称欠款事由与本案的侵权纠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但为了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法院愿意延伸司法服务,帮其争取追回剩余欠款。

    与此同时,法官又找来李芹,对她说:“赵兰扣车行为虽然违法,但事情的发生与你本人也有一定关系,从情理上你不占优势。如果依照法律程序开庭审理,既耗时又费力,,法院即使判你胜诉,因双方积怨太深,执行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通过多次做工作,晓之以理,李芹终于答应配合法院追回剩余款项。

    后来,通过李芹,法官与王甲取得联系。因王甲有思想顾虑,不愿到许昌与法官见面,法官遂决定到郑州约见王甲。7月28日上午,法官冒着酷暑赶赴郑州,对王甲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劝导工作,最后,王甲当场同意返还欠款。7月30日上午,王甲托人将3.8万元送到七里店法庭。法官又趁热打铁,将赵兰、李芹、及其妹妹通知到庭,将王甲欠款一案、赵兰扣车一案及李芹妹妹受伤害一案合并调解,并最终分别达成了协议。各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本案的调解是魏都区法院法官更新执法理念、促进能动司法的又一次生动实践。法官在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准解决矛盾突破口的同时,通过延伸司法帮助被告讨回余款,既化解了原、被告长达三年的矛盾纠纷,又平息了因这起矛盾引发的其它纠纷,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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