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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人民陪审团参审的圆桌审判”在长葛开庭

反目的夫妻在法官主持下终于坐在一起“拉起了家常”

  发布时间:2010-08-19 08:48:05


    没有法袍及法槌,也不在严肃的审判庭;没有高高的法台,也没有刺眼的“原被告”标示牌。十多人围坐在圆桌四周,要不是身穿制服的法官在场,真看不出这是庭审的现场。这是8月18日上午长葛市人民法院后河人民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审一桩离婚纠纷案。

    该案的原告马某以婚前基础差,婚后被告脾气暴躁,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请求离婚。被告娄某则认为,为家庭琐事生过气是事实,但并没有打骂过她。近二年,她在她娘家附近的瓷厂上班,在家沟通少,可我每次找她,她总是避而不见。如今孩子已大,困难时候已经过去,她提出离婚,真不知道为啥?“能让我们在一起拉拉家常,让我知道她离婚的原因,我也满足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合议庭决定采取“人民陪审团参审的圆桌审判”模式审理此案,审判法官和人民陪审团成员围坐在圆桌旁,通过“拉家常”式的谈话进行审理、调解,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缓和了矛盾,夫妻双方彼此交换了想法。“尽管双方意见还不一致,今天在座的法官和陪审团成员为我们沟通创造了条件,我感谢他们!”被告娄某动情地说。据悉,这是我市“人民陪审团参审的圆桌审判”模式首例适用离婚案件。

    庭审结束后,陪审团成员进行评议后向合议庭递交了书面意见书。

    近年来,随着“子告父”、“妻告夫”、“左邻告右舍”等家庭、相邻关系诉讼案件的增多,人民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的压力增大,一味的硬判不仅会对审判结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同时也会酿成新的不安定因素,经常是案结事不了。这种情况极端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人民陪审团参审的圆桌审判越来越受到此类案件审判者的青睐。在圆桌旁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团成员席,让当事人最信任的朋友、最信服的长辈和当事人所在村(街)干部分列原被告两旁,不仅增强当事人的伦理道德观念,而且促进了案件的调解。不仅缩短了审判所耗费的时间,同时在法律允许的空间内,给原、被告更加轻松的氛围,使原本持对立情绪的双方以柔化、缓和的空间,也让双方在圆桌旁“聆听教诲式”的审判后而顿开茅塞。从而使生硬的审判更显人性化,庭审的教育功能凸显。最终是实现理想的审判效果而不失法律的威严。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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