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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全面启动安全检查确保审判无事故

  发布时间:2010-08-23 15:39:06


    为保障法院审判活动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长葛市法院今日开始启用安全检查设备,强化落实安全检查规定,完善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等措施,加强法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审判无事故。

    面对当前司法安全的严峻形势,长葛市法院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全院的司法安全隐患,要求负责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等各相关庭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该院在大门口为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设置了专门安全通道,将安检门安置在进入法院办公区和审判庭的入口处,每个工作日安排两名保安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在安全检查工作中,法警大队协助办公室认真落实《长葛市法院人民法院安全检查暂行规定》,负责安全检查的保安主要对进入法院的非依法履行职务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非依法履行职务人员进入法院办公区和审判场所,必须从安检门通过,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员,负责安全检查的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保安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有权主动检查,对于有一定危险可疑的物品,保安可留置保存,待物主离开时归还;对于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并对相关人员采取控制措施,报院领导批准后处理;对于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闯岗或辱骂、殴打安全检查人员的,法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该院法警大队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科学调配警力,加大安检和巡查力度,每日安排两名法警24小时在院内巡查执勤,全力做好机关工作秩序和审判保障工作,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法警队对所有的值庭均制定详实的预案,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进行,做到严格、高效、规范押解、看管、值庭。押解三名以上的被告人,必须有大队领导带队。对各业务庭开庭时有不稳定因素或隐患的,坚持全程跟踪和值勤服务,确保万无一失。为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该院法警大队制定了《长葛市法院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并在法警队值班室安装了110报警电话,及时应对、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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