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长葛市法院六项制度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01 10:55:53


    在“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教育活动中,长葛市法院把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常抓不懈,适时采取六项制度,确保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循环,实现了无集体进京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社会矛盾的“双无”目标。

    预约接待制。变每周一次“院长接待日”为“天天接待日”,每日确定一名院领导会同庭长、信访接待员在信访室接访。不论什么时候来反映问题,都有院长接待。院长对来访群众开门办公,公布办公电话,与群众面对面交谈,来访群众可以直接反映问题。

    案件通报制。对重大涉诉信访案件,由立案庭负责,将案件原被告基本情况、双方争执焦点、原主审法官、判决结果、上访申诉理由等在法院信访工作通报中予以通报。使院领导及早熟悉案情,制定预案。

    领导包案制。每个信访案件,都有一位院领导会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彻底杜绝来访群众“告状无门”的情况发生。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案件、包息诉“三定一包”责任制。

    限期结案制。对信访案件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不能当天解决的,告诉来访人办结时间,力求在规定期限内结案。

    责任追究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随时检查、督促和验收,对在指定期限内不能办理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罚。

    信访救助制。对因客观原因并给上访人造成生活困难的实施司法救助,及时解决涉诉信访人的生活困难,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六项信访制度实施以来,涉诉上访老户比去年同期下降10%,新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5%,今年以来妥善处理12起涉诉信访案件无一例进京上访和矛盾反弹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刘铁良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4369996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