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许昌中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省法院院长张立勇于当日上午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大接访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大接访活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接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纠正个别同志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坚决克服畏难或厌战情绪。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接访案件。
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接访案件要严格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各级法院院长、各业务部门的一把手是本辖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归口分类、分级办理的原则,每一件接访案件和责任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对重要接访案件要领导挂帅,亲自约见上访人,亲自审阅卷宗,亲自与其他包案人员研究处理的措施和办法,确保案件办结后,经得起回访。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要加大对接访案件办理的督查力度,对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办理接访案件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案件的办理进度,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早制定对策,及早解决问题,确保每一个接访案件都按时按标准办结。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对于领导重视不够、办理案件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中院成立大接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基层法院和本院各业务庭办理接访案件情况排队通报,组成三个专门的合议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办理、消化接访案件。庭长、副庭长要靠前指挥,要亲历亲为,要亲自处理接访案件。到期确实不能办结的,要向来访人说明情况,并向省法院大接访办公室报告。
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标准。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出发,认认真真地办理好每一件案件,确确实实地提高办案质量,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做到案结事了,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上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