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鄢陵县法院“三举措”广树文明司法形象

  发布时间:2010-09-15 10:32:06


    鄢陵县法院始终把司法礼仪作为干警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礼仪促规范、规范保公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法官职业形象、接访接诉、开庭审理、执行工作、业外活动等环节入手,提高干警对司法礼仪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塑造了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

    一、组织干警学习《法官司法礼仪规范》和推广礼貌用语,增强干警对司法礼仪的感性认识。着重培养 “四个礼仪”:一是严格着装制度,明确着装要求,促使干警形成端庄、规范、得体的着装礼仪。二是规范庭审礼仪,将其纳入听庭、议庭评价体系,督促法官形成庄严、公正、中立的庭审礼仪。三是加强业外监督,约束业外活动,帮助干警形成清正、廉洁、严谨的社交礼仪。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干警形成文明、大方、热诚的服务礼仪。

    二、在广泛收集群众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法官文明执法用语》规定,塑造法院良好司法礼仪。将“你好,请稍等,请喝茶”、“请问你到法院要解决什么问题”、“请不要着急,有话慢慢讲,法院会公正处理”、“笔录看后,请你核对,认为无误后请签名”等等纳入到规范用语中。促使每位法官能以得体文雅的举止、朴实礼貌的言语,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

    三、加强审判作风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评议案件,使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制度化、经常化、专门化,加大对违反审判纪律、不规范行为和不文明司法的责任追究,加强对干警日常生活、纪律作风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纪检监察室联合办公室、政治处等相关部门每月至少两次检查督导干警遵守司法礼仪情况,进一步促使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司法礼仪,全面提升法官形象,全体干警均严格做到举止言行文明得体,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刘铁良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4370600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