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工作十年来,曾亲手审理过千余件案子,但最让我不能忘怀的还是今年春天调解的一起赡养纠纷案。
那是个细雨蒙蒙的早晨,我刚打开法庭大门,年逾七旬的刘老太便在女儿的挽扶下,颤巍巍地走进来,起诉两个儿子支付生活费,并分担住院的医疗费用。过去,基层法庭受理此类赡养案件是家常便饭,但近几年,随着农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纠纷已不多见,尤其当我了解到,刘老太膝下有五个儿子、三个女儿,其长子还是腰缠万贯的老板却不赡养老娘时,便感到案件背后必有隐情,作为一庭之长,我毫不犹豫地接办了此案。
为使该案得以尽快审结,让刘老太安度晚年,我冒雨驱车将老人送回家,并向其两个儿子送达应诉法律文书。出乎意料的是,其长子黄大听说母亲将自己告上法庭,一怒之下,竟雨中将我们推出家门。在外地陪护病人的四子黄四,电话中知道此事后,竟置之不理。案件一开始就陷入僵局。
多年的办案实践告诉我,赡养纠纷案件,大都是家庭矛盾逐步升级、恶化形成的。由于双方积怨深、对立情绪大,如果不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简简单单一判了之,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不但原告的晚年幸福无法保障,还会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为此,我决定在了解原、被告双方产生纠纷根源的基础上,悉心化解他们的积怨,挽回母子亲情。
为打破案件僵局,并从根本上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我从该案的外围着手,分别走访了他们的亲戚、邻居。从中我了解到,由于丈夫去世的早、子女多,刘老太一家过去的日子相当艰难,尤其三个儿子结婚后,一家人常为吃穿花费吵闹。1984年冬天分家时,为给两个小儿子留下结婚用房,刘老太要求黄大放弃了应分的三间房屋,因担心黄大日后赖在屋中不搬影响两个小儿子的婚事,她又坚持让大儿子立即搬出,并找来儿子的舅舅立下“生不养死不葬”分家协议,让黄大一家四口寒冬腊月搬进村里废弃的几间饲养室里。从此,母子情若寒冰,婆媳行同水火。
症结找到后,我一方面请邻里乡亲协助劝说二被告;另一方面,下乡办案时总带上一包香烟或拎上一兜水果,绕上几里路,专门到他们家里,分别同她们母子拉拉家常、做做疏导工作。
一天我同刘老太谈到他们二十多年前分家的情景时,她含着眼泪哽咽着对我说:“李庭长,都是因为那时候家里穷啊,他爹死得早,为了把孩子拉扯大,我拉棍讨饭几生几死。家里男娃多,结婚都要用房子,好赖大儿子已结婚多年,才想了那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分了家。孩子都是娘身上掉下的肉,哪个指头不连心?这件事都成了我半辈子的心病,晚上做梦都不知哭湿透了多少回枕头。现在想想我觉得自己确实有责任,即使孩子不养我我也不埋怨!”
第二天我和黄大聊天时,刻意同他一起回顾那段辛酸的历史,当黄大讲到母亲外出讨饭,为了让他和弟弟多吃一口,自己忍饥挨饿昏倒在街头时,泣不成声地说:“那些年家里穷,老母亲为了我们兄弟姐妹没少受罪,现在日子好了,再让七八十岁的母亲吃苦伤心,于法于情都是我们作儿女的罪过啊!”他的妻子也在一旁不住抹泪。见此情景,我又将刘老太当时的苦衷、二十多年的心病一一讲给他,他听后拉着我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表示,“请庭长您放心,我作为大哥今后一定带头履行好赡养义务。”
看到案件有了转机,我及时将刘老太及子女通知到黄大家中,黄大首先向母亲赔情道歉,又当场拿出现金让妹子清结刘老太的医疗费用,并同妻子一起拉住母亲的手,请母亲到家一起生活。弟弟妹妹也纷纷表示一定要好好孝敬母亲。鉴于此,刘老太愉快地撤回了起诉,一家人握手言和,24年的积怨冰消雪融。
案后余思
一起民商事案件就是一个矛盾或几个矛盾的集合,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又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进而达到案结事了,这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和每位法官的时代重任。
这起五个儿子不养娘的赡养案,在一向崇尚多子多女多福寿的禹州市西部山区,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尤其是原被告之间,因家务纠纷积怨二十多年,当事人情绪对立异常,如果处理不好,不但矛盾得不到解决,还将直接影响到原告晚年的幸福。我们正是从化解母子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紧紧把握母子亲情这一纽带,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并动员当事人亲属、乡邻的力量,多方位、深层次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当事人为真情所动,从内心深处摒弃前嫌;明白事理,能够主动宽容、认错、道歉;知晓法律,进而当场履行赡养义务,使有着二十余年积怨、形同水火的母子,前嫌尽释,坚冰融化,握手言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动员当事人的亲属、乡邻参与案件的调解,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来,对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赋予每位法官的时代重任。半年多来,每当我看到黄大一家其乐融融的生活时,心里总有一种按捺不住的自豪和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