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庭前调解、庭中参与、合议表决三个环节,全面激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今年以来陪审员参审案件达67.5%,呈现出高调撤率、低上诉改判率和零投诉的良好局面。
庭前主动释法调解。该院在确定陪审员后,及时通知阅卷,积极提供相关法律知识链接,为陪审员熟悉案情、掌握庭审及合议时可能用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供必要指导。针对一时难以调解的案件,大胆让陪审员唱主角,采取电话调、民间调、上门调、联动调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程做好案件调处工作,法官主要的调解协议的合法性把关。
庭中充分行使权利。在每一个庭审环节结束前,主审法官都会征求陪审员的意见,庭审调查阶段对于相关专业问题由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主导发问,切实保证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
合议依法独立表决。在庭后合议时,充分尊重陪审员的审判权利,让人民陪审员首先发言,可有效避免陪审员简单附和法官意见的情况发生,也能避免可能来自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干扰和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