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鄢陵县法院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件,现已全部息诉罢访,满意率100%。
为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鄢陵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信访接待室和专职信访员,坚持每周二、四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如2007年4月,马栏镇的田某来院反映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扬言如不及时解决将赴省、赴京上访。院长时颖亲自接待田某,与承办人员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使其反映的问题得到满意的答复,打消了其上访的念头。
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鄢陵县法院牢固树立把信访人当作亲人的理念,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如2007年4月处理的贾某赴京非正常上访一案,中央政法委交办后,时颖院长先后六次到贾某家中,从法律、社会、家庭、子女等方面做贾某的工作,并将联系方式留给贾某。当得知贾某生病,时院长立即带着营养品到其家中进行看望,并拿出300元钱让其治病,使其深受感动。
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大力开展涉诉信访的预防工作,妥善处理敏感性、群体性纠纷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同的信访案件,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救助特困上访人。如贾某上访一案,由于贾某长年上访,生活特别困难,鄢陵法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为贾某一家三口办理了低保,购置了农用器具,并给予了一定的经济救助,贾某表示今后不再上访,感谢法院和当地政府对其生活的照顾,今后一定安心生活、生产。
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鄢陵县法院始终把“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作为处理每一起信访案件的标准,坚持把功夫下在解决问题上,放在取得实效上,实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