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禹州市法院受理了由禹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晋松峰、张建亭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称: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晋松峰(男,26岁)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以晋松峰为首,以王哲(男,21岁)、张建亭(男,39岁)为骨干,以贺振西(男,21岁)、宋金库(男,26岁)、刁新亚(男,32岁)、李长宽(男,21岁)、魏晓东(男,23岁)、尹九龙(男,23岁)等为成员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成立以来,以所谓的“罩场子”、“出警”之名,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组织成员帮人助威、出气、讨要债款,为该组织敛取钱财,并利用所得资金笼络组织成员、多次有组织地从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案涉案被告人9人,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7个罪名,其中,涉嫌故意伤害案件5起,致重伤1人、轻伤5人、轻微伤1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2起;聚众斗殴案件1起;敲诈勒索案件1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1起。该犯罪组织严重扰乱了禹州市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