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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三举措构筑廉洁体系 零违纪树立法院形象

  发布时间:2010-10-22 16:50:53


    2010年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把廉政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从细节人手,从预防、教育的角度出发,抓班子,带队伍,突出重点,构筑了教育、监督并重的惩冶和预防体系,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形象的明显提高,实现了队伍“零违纪”目标,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完善制度。结合“五个严禁、十条禁令”规定,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建立了廉政建设预警机制、发现问题机制、纠正错误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了法官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惩戒机制和“不能为”防范机制,杜绝了各种不廉洁苗头的发生,确保了每一名法官都能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爱,小处不随便、不接受当事人请吃、与案件代理人和律师保持距离和不正之友不交,构建了符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司法工作特点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事前监督。该院坚持关口前移,事前预防,事中提醒,警钟长鸣。每年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仪式,该院向社会各界做出承诺,并邀请社会监督员对干警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廉政教育、廉政登记、廉政谈话、廉政说明、廉政通报“五项制度”,有效地防止了不廉洁现象的出现,真正把《法官法》“十三个不得”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落到了实处。

    围绕岗位。该院对一些重点部门、人员进行重点监督制约和教育防范。围绕审判权、执行权,加大纪律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环境和氛围。针对领导干部、审判和执行部门、派出法庭等重点岗位,该院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法官和执行人员正确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确保院领导和部门领导正确行使管理权,实现了公正履行职权,防止和减少了违法违纪的发生。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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