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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0-10-25 14:59:36


    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开展,鄢陵县人民法院在百名干警进千村入万户活动、百名干警回访百名当事人、法制进校园等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县委、县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上级法院对法院系统创优争先工作的总要求,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善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把活动推向深入。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法院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法治意识,严格遵循司法活动的法治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坚持能动的司法关,主动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司法期盼。

    二、加强业务建设。该院结合“案件质量年”、“大调解活动”、“错案警示大讨论”等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学政治、学业务,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干警的案件质量意识、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上网、审委会严格把关等环节确保案件质量。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的“十条禁令”的规定,严明职业纪律,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干警一方面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抵制一切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预,敢于坚持原则,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惑,不为金钱所动,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加强作风建设。该院把创先争优与开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结合起来,以全省优秀法官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工作情怀,爱岗敬业、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情操,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审判技能,与时俱进、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和水平,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牢固树立为民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办好十件实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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