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鄢陵县法院:“公开促公正,阳光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10-28 15:27:01


    鄢陵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在工作中坚持实行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依靠电子政务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机制,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运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有效地树立了人民法院形象。

    一、诉讼风险公开。该院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制作有诉讼风险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诉讼收费标准等各项版面公开栏,并且在一楼大厅显示屏幕上不停滚动显示,同时在一楼大厅放置有触摸式显示屏,让前来涉讼的当事人明白在诉讼、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减少因法律规定的缺乏,而产生的有悖法律法规的负面情绪和不必要的涉法上访。

    二、立审执过程公开。一是立案公开。将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诉讼收费、诉前调解、执行督促等审判职能有机整合,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配置触摸屏、电子公示系统,对法院立案条件、收费标准、审理进程、开庭公告、裁判文书一一明示,满足群众知情权。二是审判公开。通过及时公告开庭信息、邀请陪审员参审、落实公开审判、坚持公开宣判、适时判后答疑,保证群众的监督权。三是执行公开。坚持执行告知制度,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执行工作情况;坚持终结执行前谈话制度,使当事人确信法院已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坚持评估、拍卖程序的全透明,保证执行标的物处置公开,以落实群众的参与权。

    三、裁判结果公开。在及时依法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全部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一律公开上网,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正在建设庭审数字化工程,通过庭审录音、庭审录像、庭审记录三同步的落实,保证公开宣判时,当事人在法庭上通过电子显示屏第一时间看到裁判依据及结论。

    四、职责权限公开。各个法庭和院机关办公楼内均设有公示栏,全面公示了所有干警的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电话,使当事人对自己的纠纷由谁负责、由谁主管,遇到问题找谁解决一目了然,方便了群众监督和信息反馈。

    五、沟通渠道公开。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建立了信访接待大厅,坚持院长接待日和庭长轮流信访接待值班制,保证每个工作日都有院长、庭长负责接待,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有当事人来院咨询或反映问题的,第一个接待人员应耐心解答、及时记录,切实解决问题,如属涉诉信访,不能一步到位的,应当日转立案庭考虑是否立案处理。

    六、廉政建设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了具有自动语音答录功能的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和投诉举报电子邮箱。从社会各界聘请了23名廉政监督员,随时监督法院立审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在法院内部重点部门聘请了廉政监察员,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的具体监督,形成内外监督网络。

责任编辑:刘铁良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4371974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