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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离婚案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0-11-03 16:59:00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离婚率的提高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进而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从近三年来我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看,离婚数量增加,原因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这就要求法官必须认真面对,慎重处理,以期对和谐社会建设有所促进。

    一、当前离婚案件的新特点

    1、审理离婚案件数逐年呈上升趋势。通过对三年来所受理的离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离婚率逐年持续上升,而且增幅较大。

    2、女方起诉离婚案件多。一方面说明妇女法律意识增强、女性维权意识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妇女思想观念的转变、社会、经济地位的上升。

    3、农村离婚案件增多。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悬殊增大,许多人们不安于现状,反对封建婚姻束缚的斗争日益强烈。加上当前人口流动量与日俱增,在农村有很多外出打工的人员,由于环境的变化,思想上的变化导致离婚。

    4、从离婚年龄和结婚时间上来看,25—40岁的年龄段和婚后两年提出离婚的较多。在调查中,这个年龄阶段提出离婚的占起诉离婚人数的78%。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正处在上有父母要赡养,下有小孩要供养,生活压力大的阶段。另外,由于双方年龄尚小,涉世不深,草率结婚,最终导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而各奔东西。在调查中,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的占起诉离婚人数的49%。

    5、从离婚的原因上看,离婚的原因主要有:(1).因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2).因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而导致离婚;(3).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4)因双方感情不合分居而离婚;(5)因家庭暴力而离婚;(6).因一方被判刑而离婚;(7).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婚;(8)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10).一方因网恋而导致离婚。

    二、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分析

    1.为家庭中经济问题发生矛盾。家庭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细胞,一旦缺少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其稳定性就会动摇。另一方面,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婚姻是一种体现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社会现象。一旦收益与成本不相符合,必然会导致婚姻的破裂。

    2.对婚姻质量要求的提高。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人对婚姻品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一旦婚后的现实与婚前的期望产生矛盾且,离婚就是必然的选择。在独立自我和婚姻家庭这架天平上,平衡的指针则更多的指向了自我。

    3.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仍然突出,并且农村比城市突出。存在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是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比较低,也可能是男方的旧思想造成的,没有把妻子当成平等主体来对待。

    4.草率结婚导致离婚。草率结婚后发现对方有许多缺点,且不能忍受,于是双方常吵架,造成矛盾加深,最终导致感情破裂。一些媒体将这种现象称作“昙花婚姻”。另一类是双方发生一点小矛盾,缺乏沟通,不能互相谅解,草率提出离婚,而对方为了面子,也轻率地同意离婚。

    5.其他原因造成离婚。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仍然占很高比例,更多的女性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遗弃、虐待、不尽义务、酗酒、赌博、吸毒、犯罪、嫖娼等恶习或与丈夫性格不合而急于逃离不幸婚姻。

    三、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思考

    1、举证认证困难。由于婚姻案件的特殊性,当事人很难用合法正当的方式提供证据,即使通过各种渠道取得了证据,还可能会因取证的方式等内容不合法而导致无法认证。夫妻一方因对方有婚外情而提出离婚并提出赔偿请求,取证更是困难,稍有不慎将引发名誉权或隐私权纠纷。对此情形,建议注意收集证据,重视视听资料的采集和及时向执法部门求助。

    2、缺席的比例高,调解的比例较低。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干脆就不辞而别,下落不明,致使离婚缺席判决逐年呈上升趋势。对此情形,建议法官要深入基层做调查研究,注重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真实原因、有无和好希望”几方面系统了解,尽可能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对一时难以查清的,慎重判决离婚,最好先判决不准离婚。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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