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法院党组在行政审判中提出了“三坚持、把三关”的工作思路。在案件审理中,灵活运用协调方式,努力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力促官民和谐,社会稳定。截至2010年10月底,审结的31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有85%以撤诉和协调方式处理。具体做法如下:
坚持登门送法常态化,配合行政机关把好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关。襄城县法院注重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和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深入县国土资源局、药监局、环保局、城管局等行政执法机关,了解执法状况,听取对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为行政执法机关授课,在为县交通局等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授课中,结合典型案例,重点讲述《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执法人员了解执法程序、依法审查内容、规范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好评。
坚持司法建议常态化,把好容易引起涉诉上访的源头关。襄城县法院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执法为民。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化解行政争议,适时给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好评,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襄城县法院在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中,虚心听取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在受理案件和审理案件中容易引起信访、上访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原因,及时给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协调机制常态化,把好案结事了关。襄城县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坚持调解机制常态化,把所受理的案件全部纳入到调解范围,按照能调则调的原则,区分案件不同情况,找准问题的切入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协调方法,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协调结案率不断上升,为确保社会稳定,官民和谐,案结事了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