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心系百姓、为民司法。11月5日,该院法官自掏腰包为当事人支付交通费用和餐费,妥善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原告吴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6年有期徒刑,现在新乡监狱关押。后原告被被告的父母赶出家门,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在魏都区靠捡拾废品艰难度日。为了孩子的成长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魏都区法院园区法庭庭长司忠信和副庭长李伟杰自费为原告购买了往返新乡的火车票,到达新乡监狱后又给原告及其一双儿女买来了可口的午餐。庭审前,原告向被告详细讲述了法官为其代买火车票、午饭的情况后,被告非常感动,一再表示感谢,并很快和原告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合议庭成员及原告返回许昌时,已近晚上11时,两位庭长再次给原告送去了晚餐,并乘坐出租车将原告一行送回家中。
原告吴某激动地说:“我打官司,你们帮我买火车票、买饭,这份情谊我什么时候也忘不了,感谢法官,感谢政府,我一定好好抚养孩子,不辜负你们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