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许昌中院全体党组成员、中层正副职参加了全省法院开展“四项重大活动”暨推进审判管理加强案件评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许昌中院当即召开党组会,结合前一阶段已经开展的工作,就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四项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迅速掀起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热潮。全市两级法院及时以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大会等形式,向全体干警迅速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卢展工书记的重要批示和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以及此次会议的有关方案、通报等,教育干警深刻领会全省法院在近期部署开展的“四项重大活动”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参与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思想统一到领导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认真完成上级法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全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法院按照会议要求,迅速建立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和“万名法官回访千户企业、万名当事人”活动领导小组,由院“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出台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各专项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全市法院的党组成员要迅速行动,在会议召开后第二天即到企业和当事人家中,带头回访。要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确保全市两级法院在规定的时限内均建立起审判管理专门机构。
三是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要求,认真摸清涉农民工权益案件底数和办理情况,及时汇总有关情况上报上级法院;按照“万名法官回访千户企业、万名当事人”活动要求,突出重点案件的回访力度,坚决做到回访不留死角;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列为回访重点,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好“两会”前的准备工作;加大案件评查问责的力度,确保对瑕疵案件和问题案件责任人追责到位。
四是继续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为保证各项工作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实行专项工作督查制度,每周由市中院一名党组成员带队,对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定期发出情况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法院或部门,限期整改;整改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