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农民工吴某从法官手中接过建筑承包商拖欠他一年多的工资款时,紧紧拉着法官的手:“谢谢你们这么短时间就帮我讨回了8000元工资款”。许昌县法院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强化四项措施,快中求稳,进入十二月份,已审结执行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追回拖欠工资款3万多元。
一是党组重视,拓宽绿色通道。该院党组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求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及时启动涉农案件绿色审判执行通道,进一步优化服务内容,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是机构联动,争取政府支持。拟定执行方案后,执行局长牵头与涉案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并与承办法官一起深入乡镇,听取地方政府对案件执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争取政府支持。
三是加强沟通,促进和谐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承办法官不是简单地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拍”或是“一划”了事,而是主动了解被执行方的实际情况,在耐心说服的基础上,根据其现有困难提出相应的执行意见,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和谐结案。
四是及时回访,保证案结事了。案件执结后,承办法官及时向当事人或是当事人代表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执行的满意度,对回访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立即向院分管领导汇报,迅速研究、及时落实,全力保证案结事了,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