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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四种“调解良方”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发布时间:2010-12-21 15:46:54


    今年1至11月,鄢陵县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39件,其中调解或撤诉510件,调撤率达94.6%,比去年同期上升5.6%。主要是灵活运用四种“调解良方”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一是“趁热打铁”方。婚姻家庭案件受理前后,发现有调解可能的立马组织双方调解,防止家庭矛盾因逐步公开而升级,尽量使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

    二是“冷却处理”方。对因当事人对立情绪强烈,可能进一步引起亲戚、朋友各方群体纠纷的婚姻家庭案件,暂时“冻结”调解程序,以冷却双方情绪,消除当事人对立火气,待围观群众散后选择恰当时机再行调解,以静制动,最终达成调解。

    三是“耐心引导”方。在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中,耐心倾听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苦恼,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说理、疏导、教育、批评、帮助后,适时提出可行方案,促使协商一致。

    四是“真情化解”方。对于赡养、抚养、财产等家庭纠纷,注重从家庭伦理、血脉亲情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并举出真实婚姻个案为例,以真情感化当事人,使当事人对法官提出的意见形成情感认同。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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