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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让农民工有尊严地回家过年

  发布时间:2011-01-19 09:32:45


   “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讨回了工钱。现在我们有钱过年了,这次回家一定要多给老婆孩子买些漂亮衣服穿穿,让她们也高兴高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011年1月17日下午,在襄城县法院三楼会议室,李某等十名农民工手捧着襄城县法院庭长牛君玲、陈素娟转交的案件款时感激地说。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2010年2月份,李某等十人远离襄城县农村跟随同乡包工头张某到舞钢高速公路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张某以多种理由拒不支付李某等人工资。他们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10年11月22日向被告住所地襄城县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立案后,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非常重视,认真研究预案,制定详实措施,要求尽快解决此案,确保农民工兄弟能够在春节前夕拿到案件款。庭长牛君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认真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其配合法院,早日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一次、两次、三次......审理法官不厌其烦与被告张某沟通联系,从情、理、法方面做其思想转化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连续十七次真诚耐心的沟通终于打动了张某的心,认识到诚信做人的重要,双方达成调解,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等十人劳动报酬122440元,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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