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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法院制定庭审实施细则规范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08-06-06 10:24:33


    今年4月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后,该院把规范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提高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践行“公正与效率”作为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把活动的成效落实到审判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上,落实到法官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上,制定出台了《鄢陵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实施细则》,对庭审程序中的不同阶段,作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和量分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活动。

    《实施细则》将庭审阶段分为庭前准备阶段、开庭预备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评议及宣判阶段,总分100分,对每一阶段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给出相应的分值,可操作性强。重点考察法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的庭审作风、审判技巧、审判效果等方面的表现,内容涉及到审判礼仪、庭审用语等各个环节。对违反司法礼仪如开庭走动、吸烟、接打手机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实施细则》扣除相应分值。由主管民事副院长、民事庭和六个人民法庭庭长组成庭审考评小组,在庭审活动结束后,根据庭审情况当场进行评议,指出法官在庭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场打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评分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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