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襄城县法院“六举措”助推“法官寄语”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08-06-06 10:26:51


    为进一步彰显司法为民,体现法官的人文关怀,使当事人更易理解、接受法院的裁判和执行结果,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目标,近日,襄城县法院在总结去年以来开展“法官寄语”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下发《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法官寄语”活动的通知》。为使“法官寄语”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该院明确要求:

  一、重点案件必写。对于那些案件处理结果抵触情绪较大、可能引起上访的当事人案件要求必写“法官寄语”。另外对于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刑事等案件,特别是涉及少年犯的案件必写。旨在通过“法官寄语”,给予未成年人温馨的劝诫,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反思悔过,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二、提倡法官多写。提倡法官结合自已办理的案件,多思多写“法官寄语”。发出时,要经过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层层审查、把关,保证每篇“法官寄语”都是精品,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防止千篇一律或流于形式,坚决杜绝出现用词不当、适得其反的不良现象发生。

  三、建立法官回访制度。对发出“法官寄语”的当事人,密切联系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发现思想有波动时,当即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并根据掌握的新情况再进行一次或多次制作“法官寄语”,跟踪教育。

  四、建立法官走访制度。对结案时没有发出“法官寄语”的当事人,定期或不定期予以走访,发现思想不稳定或对案件有想法时,当即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并根据掌握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作“法官寄语”,跟踪教育、疏导、稳控。

  五、建立法官教育制度。要全面搜集、整理出台涉及“法官寄语”方面的资料,制定学习教育方案,对法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法官的写作水平及为民服务能力。

  六、建立法官调研制度。要求法官要深入调查研究“法官寄语”方面的做法、经验、体会,同时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对优秀调研成果及时上报、推广,让大家共享,构建大司法和谐格局。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25809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