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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迅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大接访案件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8-06-06 17:06:23


    6月6日上午,全省法院大接访案件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以后,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立即主持召开了由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徐光春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在全省法院大接访案件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张立勇院长关于认真做好集中接访工作致各中院院长的一封信,结合许昌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院长梁开生就贯彻落实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大接访案件办理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搞好集中大接访工作,办理好集中接访案件,是当前省、市委和上级法院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密切联系群众,有效解决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的一个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全市法院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司法为民的高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奥运会顺利召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好每一个大接访案件。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所有大接访案件都要严格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中院院长作为全市法院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全市法院的大接访案件办理工作负总责,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为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大接访案件办理工作负总责。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归口分类、分级办理的原则,确定每一个大接访案件的包案领导、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又要注意协调,举全院之力办好大接访案件。

    三是严格执行结案标准。处理大接访案件,要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标准,努力在提高结案质量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解决大接访案件决不能停留在走程序、走过场上,决不能停留在应付打发、简单答复上,决不能停留在就案办案、机械套用法律条文上。对每一个大接访案件都要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要一个步骤一个步骤、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严抓细扣,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

    四是严格把握结案期限。全市法院大接访案件数量较多,有的案件处理起来难度很大,对目前已受理的案件务必要举全院之力,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的各议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消化一批,对每一个大接访案件都要明确结案期限,确保按时办结。

    五是加大督办追责力度。中院督查组,要对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大接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每十天对大接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排队通报,对名次居后或办理大接访案件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法院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顶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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