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鄢陵法院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以人民满意的执法理念,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力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获得了“全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伊始,鄢陵法院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了人民满意再提升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一是要更加重视 司法为民,心系民生 把有无“为民”的观点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评价法院得失的唯一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二是要更加注重 司法便民,服务民生 。“便民”是以人为本、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鄢陵法院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便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鄢陵法院深入落实“巡回”审判制度,积极开展司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农家,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以“看的见的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深入推进庭审活动“三同步”和裁判文书公开制度。
三是更加注重和谐司法,保障民生。“天下和顺在民安”,司法的意义为了推动社会和谐。鄢陵法院注重用“和”的方式达到“案结事了”,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以执法办案为主线,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关爱民生,让百姓满意,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