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十月,许昌市曾连续发生假冒法院名义电话骚扰诈骗群众事件,诈骗者以语音电话方式,要求接听单位和群众当天下午4时到中级法院领取传票,否则将强制执行。传票内容涉及刑事、民事、执行等方面。部分电话转入人工服务后,便有一操外地口音(有群众反映是武汉口音)男子以对方信用卡恶意透支为由,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和个人身份信息,企图借机诈骗钱财。 许昌中院曾经在报纸、网站、电视台发表过声明,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盲从,谨防上当受骗。
近日,许昌市再次发生此类事件。不过,行骗人改用短信方式,通知群众有逾期传票未签收,应诉时间已过,逾期产生的法律责任自负。短信最后有一个咨询电话。当拨通此电话号码后,或者是语音服务,或者是人工接听,但是都要求拨打电话的人交纳数额不等的“应诉费用”,并反复提醒如果逾期不交,后果自负。还有的要求报出银行卡账号及密码。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传票等诉讼文书送达的方式共有6种: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法院从不单独采取短信形式通知当事人领取传票,也不存在 “逾期未签收的传票”的说法,更不会要求当事交纳应诉费用或者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遇到此类电话或者短信,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注意对个人身份、银行帐户等情况保密,切莫上当受骗。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