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法院落实六项措施,确保开展的“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五除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抓落实,做到每次集中学习单位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每次自学有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二是建立学习制度。该院要求每周二、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每天下午下班后延长半小时为干警自学时间,星期三上午的审委会例会调整到周六进行,确保学习时间。三是建立考勤制度。在“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活动开展期间,对参加学习的人员实行签到制度,由本人填写签到表,不准代签,干警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写出书面请假手续报院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四是建立补课制度。对因特殊情况缺课的,根据其本人缺席的时间和学习课目,安排同等的时间和学习课目予以补课,保证学习的完整性。五是建立督查制度。在开展活动期间,尤其是集中学习阶段,院成立督查组,每天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活动进度,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六是建立验收制度。在上级验收之前,院活动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前期验收,对活动开展不扎实、组织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人员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