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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四严”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1-05-05 09:38:43


    为了切实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形象和整体素质,推动公正、廉洁、文明、高效执法,结合该院正在开展的“五除”专项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等活动,该院迅速出台了《鄢陵县人民法院关于督察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多种举措强化队伍管理,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严明组织纪律。重申最高院“五条禁令”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的规定精神,严明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尤其严格遵守日常办公制度、会风会纪、禁酒令、车辆管理制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

    二是严格规范内容。进一步完善了《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出台了《鄢陵县人民法院关于督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实施办法》中对督察的范围、内容,督察的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以考核计分的方式进行量化,纳入全年绩效目标考核中。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由院纪检组、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庭审规范、司法礼仪、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院规院纪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每周至少三次对干警上下班和在岗情况进行抽查,每周至少一次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一次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除按考核规定扣除部门或相应个人分值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按照制度规定予以处罚,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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