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进入中院以来,该同志参与审理各类民事案件620件,其中本人主审的案件有220件,无一起案件产生负面影响,连续三年被授予嘉奖。特别是2010年,在繁杂的内勤事务占据绝大部分工作时间的情况下,该同志仍然参与审理一、二审民事案件340件,承办一、二审民事案件82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2件,调撤率达到51.2%。 无一错案、无一发回或者改判、无一申诉和上访缠诉。
办案高效、案结事了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彭志勇对每一个案件都会提前阅卷,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安排详细的工作计划。案情简单的案件,一天可以安排4、5个庭审。对于调解撤诉的案件,当天办毕送达文书、退缴诉讼费等一切结案手续。对急需用案件履行款的案件,加班加点,甚至放弃双休日,努力做到快结案、结好案。对于案情复杂,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彭志勇同志努力做到办案同时做好疏导工作,坚决消除不良影响。例如:在一起涉案80多人的烟草公司下岗职工要求补偿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纠纷一案中,几十名下岗老人历经三年数十次进京、赴省上访反映案情,要求法院来解决,此后并借此来施加压力。了解到此情况后,彭志勇同志一方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协调法警配合开展庭审工作,确保案件审理不出纰漏。庭审过程中,几十名当事人情绪激动,在对方当事人发言时不断打断对方发言,甚至向对方代理人进行人身攻击,面对此情况,彭志勇稳坐不惊,镇定自若,告知当事人遵守庭审纪律的重要性和违反庭审纪律的后果,有效控制了庭审局势。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迟迟不肯离开审判庭,通过细心疏导,当事人的态度终于缓和并明白了本案的特殊性,愿意耐心等待法院的裁判。他乐于工作,审判业绩骄人。他切实贯彻了民事审判“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16字方针,发挥自己诚信待人,踏实热情的优势,坚持不懈做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和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自2007年以来,他共主审审结的一、二审民事案件220件,调解、撤诉结案99件。其中,2010年调解撤诉率居全院同行前列。尤其是今年,彭志勇在做好纷繁复杂的内勤事务的情况下,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82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2件,调撤率达到51.2%。
朴实无华、敬业爱岗
内勤事务繁杂、千头万绪,且仅有他一人担任,任务重、工作量大。民一庭每年收结民事案件500余件,自从立案庭接收起,每一个案件就注定了在彭志勇的全程照管之下。以2010年为例,他登记收案470件,登记结案450件,登记并安排巡回审判开庭210件,登记并报送裁判文书上网270件,填报并安排庭审网络直播案件10件,向研究室报送司法文书报表12次450个案件,并逐一写明案号、案由、承办人、结案方式、结案时间等案号清单,同时备齐相应裁判文书以备核查,确保司法报表及时准确。为了承办人开庭审理案件和送达方便,他还将每一个案件卷中的必备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卷皮、目录、公告、送达回证、宣判笔录、退卷函、证物袋等)全部备齐,每卷一套,随卷分配,大大促进了承办法官的办案效率。这些文字材料都难以以具体数据来表达。案件审结后,还要整理卷宗,登记汇总后移交评查办进行评查,对每个案件评查出的问题还要逐一复核、纠正,合格后方能登记造表报送档案室归档。总之,他对每一个案件就像农艺师培育下的禾苗一样,从幼苗、成长、直到开花结果,整个过程都处在他的精心呵护培育之下。为了完成繁杂的内勤任务,该同志以当好庭长参谋和助手、为庭内案件审判顺利开展创造良好前提条件为工作目标,自觉强化服务意识,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处处细心周到,甘于吃苦,从无怨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他利用整理卷宗的机会,在其他法官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办结退卷归档时,他都会认真阅读其他法官的裁判文书,一方面从中学习好的办案方法和理念,学到自己不能遇到的新情况和新知识。另一方面,如果发现卷中有笔误或者其他问题,也会及时提出来,避免影响案件质量。这种朴实无华的工作精神,成为他身上的一个个闪光点,也赢得了庭长和同事们以及院领导的信任和好评。
牢记宗旨、一心为民
彭志勇不论在审判还是内勤岗位上,都把为民放在第一位。在处理内勤事务时,他每天都会接到数十次当事人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的电话,每次他都会耐心听取,关注当事人的情绪和要求,尤其是对那些伤病、残疾和急需要案件审结来治病救人的特殊案件,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汇报给庭长,建议要求快分快审快结,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他忠于职守,热心为民。在办理离婚、工伤事故、道路交通、邻里纠纷等案件时,这些案件当事人大多数是普通的基层父老乡亲,他们大多生活在农村边远地带,法律程序意识不强,并且大多没有委托代理人,甚至连电话都没有。为了审理好这类案件,他给自己一个要求:“决不能让自己所办案件的当事人跑第二趟”,为此,打印室和办公室负责印章的的同志也经常因此推迟下班时间。不过让他欣慰的是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办案效率,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温暖的“暖心案”,以最有效的办法和最能让当事人愿意接受的方式,为百姓主持公道。为了随时等待当事人的造访,彭志勇一天也不敢脱离岗位,为此放弃了连续三年的公休假日。他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使当事人感受到法院的温暖,让当事人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也以自己的所作所为树立起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