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襄城县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1-05-12 14:16:21


    5月12日上午,襄城县法院召开全体执行干警会议,传达贯彻落实5月11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宝生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分析了该院当前执行工作现状。就下一步执行工作开展,该院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大执行力度。认真开展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及涉执信访案件三项工作,继续坚持实际执结为主方针不动摇,对尚未执结积案及新收案件要分类排队,分析未结原因,研究限期执结的具体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在找人寻财上要转变观念,发挥职能作用及主观能动性,并加强与公安、银行、土地、房产、车管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穷尽一切措施和手段,努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松劲情绪,利用麦收前“人好找、财好寻”的大好时机,再掀“襄城执行风暴”。

    二要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结合执行工作实践,真正做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例会制度、零报告制度、个人结案上墙公示等制度,以自己独有的工作特色和富有鲜明个性的亮点,彰显执行工作实力,争做在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领跑者”。要进一步完善日志制度,统一发放记录本,执行人员下乡办案要做好记录,复印入卷,让实实在在的卷宗“说话”,赢得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位次”的态度,让态度决定执行工作的一切,遇到复杂疑难案件勤思考、多汇报,对案件多提解决方案,少提客观困难。要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善于反思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出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措施。

    四要围绕信访搞执行。要抓住重点,理清思路,要坚持“守土有责、失土问责”的原则,将预防涉执信访发生放在重要位置。要明确排查重点,坚持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并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凸现的程度、解决的难度、可能引燃的热度和后果严重程度等,对有信访苗头的执行案件制定详实预案;每位执行员不但要重视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更要重视市中院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交办的案件,对易上访执行案件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规范行为,文明执法,要想方设法做好稳控工作,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村两委等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把问题彻底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五要搞好信息调研和法制宣传工作。在活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加以宣传,营造良好执行氛围,为执行工作“给力”。

责任编辑:刘铁良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4376485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