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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法院反规避“组合拳”重拳出击“老赖”

  发布时间:2011-05-24 08:31:54


    为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破解“执行难”的困扰,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落实到实处,禹州市人民法院加大主动执行力度,形成反规避“组合拳”,确保执行工作取得成效。

    穷尽执行措施。综合运用电话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发放限制高消费令、悬赏执行、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建立联动执行机制等反制措施,深挖财产线索,在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上苦下功夫,确保执行到位。

重点打击“老赖”。对一些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该院用足、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各项执行制度和措施,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力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打击拒执犯罪。对于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及采取暴力等手段拒执抗执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追诉。2011年5月17日上午,因被告人徐某将法院查封的铲车撕下封条后,指使他人转移,擅自变卖,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30万元还款义务,致使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法执行,徐某被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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